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张振峰 姚旭)养殖户赊购饲料是常有的事,因为饲料经销商经常采取赊销的手段来抢占市场,但长期不还成了行业里的“老赖”,不仅对双方无益,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判决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在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期间,罗某在岳某处赊欠饲料21次共欠款12.6万余元,岳某多次找罗某索要未果之后,岳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罗某偿还其货款。鹿邑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罗某给付原告岳某欠款12.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罗某在限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罗某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拒不履行。2017年10月,鹿邑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在罗某被司法拘留期间,岳某以罗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自诉。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被告人罗某有能力而拒不执行行为作出判决,裁定,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罗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罗某自愿与自诉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诉人表示谅解,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11月8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到郑家集乡调研指导精准扶贫工作、
9月1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办公室主任王超一行深入辖区内的鹿邑县148法律服务所和河南博辩、真源、梓晅三个律师事务所进行走访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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