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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人民法院远赴千里执结一起案件

2017-12-2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张振峰姚旭  刘振)  2017年12月16日,风尘仆仆奔赴长春的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四人,将一名长期躲避执行的“老赖”抓回,在耐心教育下,促使其履行了义务,案件成功执结。

2002年3月,郝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康某借款14万元,后经康某多次催要,郝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康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郝某偿还债务。鹿邑法院审理后于2004年8月判决郝某于判决生效后五人一次性偿还康某借款14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2017年8月,康某向鹿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郝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限制高消费,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且一直躲避。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相关信息,鹿邑法院执行人员于2017年8月到郝某工作单位查询其信息,查明郝某系该公司销售经理,月收入近万元,但却没能找到郝某的踪迹。近日,申请人康某向案件承办人提供了郝某的行踪信息,称郝某正在长春某处。

2017年12月14日17时许,正在太康县执行案件忙碌了一天的刘振、李卫星、蔡玉先、张帅一行四人顾不得吃饭,当即出发奔赴长春。次日凌晨5时许,四人抵达郝某住处找到了郝某。但郝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人员遂依法将其拘传至鹿邑法院,在对其反复做思想工作无果后,鹿邑法院对郝某实施了强制拘留措施,并告知郝某,申请执行人已对其提起了刑事自诉。经过考虑,郝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12月17日,郝某将欠款、延迟履行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共计29万元一次性交付给申请人康某,双方达成和解,康某对其撤回了刑事自诉,至此该起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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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法院 结案 执行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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