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关注 > 正文

河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 补助标准提高30元

2017-07-18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7月17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城乡居民医保各项政策进行调整。

新政策规定,今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人均15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18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其他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不低于180元。具体个人缴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确定。

与此同时,今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6年每人每年4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450元。

今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实行差异化筹资政策。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为52元、32元、30元、28元四个档次。其中,郑州市筹资标准为52元;焦作市、周口市、巩义市、新蔡县筹资标准为32元;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长垣县、鹿邑县等筹资标准为30元;许昌市、漯河市、兰考县、汝州市等筹资标准为28元。

自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将省直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10万元调整至15万元;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这意味着,省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一年最高可医保报销55万元。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河南 城乡居民医保 调整 补助 责编:李静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鹿邑召开第五次全县脱贫攻坚视频会议 鹿邑召开第五次全县脱贫攻坚视频会议

精品原创

鹿邑法院干警荣获县微型党课比赛二等奖 鹿邑法院干警荣获县微型党课比赛二等奖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