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人社部和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形成增长机制。
《意见》提出,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的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应该相应提高。当前来看,通常是最低工资的一定比例,各地执行有所不同。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应该相应提高,并且逐步与国际标准对接。参照国际公约,通常它是和平均工资相匹配的。”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各地确定。2012年我国人均失业保险金为707元,2016年为1051元,年均增长10.4%。失业保险金水平逐年提高,地区差距逐步缩小,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意见》同时指出,确定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要坚持“保生活”和“促就业”相统一,既要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待遇水平过高影响就业积极性。
褚福灵介绍道,“失业保险金一个发给个人的津贴,还有一个开支用于促进就业,主要是加强培训、职业指导、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支出。总体认为,失业保险金的支出是用于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两方面。”(记者 何源)
自2017年10月1日起,三门峡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提高。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根据我省实行的新最低工资标准,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 日前,我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00元调整为1720元。
记者获悉,自今年10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省人社厅决定对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
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河南决定对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最高可拿到1376元。
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省人社厅决定对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摘要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376元/月、1256元/月、1136元/月。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9月13日,河南商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6月5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河南省要求,继去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今年平顶山市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企业按原比例已经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由经办机构进行冲抵。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焦作市决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据了解,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在2015年3月1日起由3%降为2%、2016年5月1日起由2%降为1.5%的基础上,再降低0.5个百分点,即由1.5%降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