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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失业保险金标准将逐步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2017-09-27  来源:央广网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人社部和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形成增长机制。

《意见》提出,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的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应该相应提高。当前来看,通常是最低工资的一定比例,各地执行有所不同。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应该相应提高,并且逐步与国际标准对接。参照国际公约,通常它是和平均工资相匹配的。”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各地确定。2012年我国人均失业保险金为707元,2016年为1051元,年均增长10.4%。失业保险金水平逐年提高,地区差距逐步缩小,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意见》同时指出,确定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要坚持“保生活”和“促就业”相统一,既要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待遇水平过高影响就业积极性。

褚福灵介绍道,“失业保险金一个发给个人的津贴,还有一个开支用于促进就业,主要是加强培训、职业指导、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支出。总体认为,失业保险金的支出是用于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两方面。”(记者 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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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失业保险金 工资标准 责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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