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王未昌)鹿邑县检察院把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作为反贪反渎职的重要方向来抓,把查办和预防精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作为其中的重要立足点和着力点,这也是其贯彻“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检察宗旨的深刻体现。该院为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并取得实效,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明确方向,认清使命。领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以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出台的24条《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为指导,立足本县实际,以检察工作全力服务保障鹿邑县委脱贫攻坚工程顺利实施。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反贪、反渎、控申、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专案小组。整合部门力量,建立协调机制,就扶贫领域案件办理、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进行沟通,确保接案必立、立案必查、查必有果。
内外联动,打好“组合拳”。围绕专项工作要求,鹿邑县检察院强化与法院的联动,积极加强与县扶贫办、财政局,以及派出第一书记的县直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召开工作座谈会、联合开展预防排查等工作,充分了解扶贫开发计划执行、任务完成、对象满意度及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等情况,确保线索排查精准到位。
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突出案件查办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重点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拨付和使用,扶贫对象的确立、识别和扶持,扶贫项目的审批、实施和成果等案件易发环节,派出专人走村入户,进行拉网式深入核查,找准扶贫领域风险节点,并查办了几起群众反映比较大、社会反响比较好的典型案子。如该院通过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走访识别,查办了宋河镇某行政村村支书等4名村干部贪污农村危房改造款92000元的窝案,村支书张某某等四人被最终判处六个月到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十万元。该院及时将已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有罪判决、预防等相关数据,提供至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求他们在内部开展预防工作,及时吸取教训、查漏补缺、宣传典型案件,完善精准扶贫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的监督,把预防和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关口前移。
任琳引经据典,深入浅出,以丰富的讲授经验,结合自己的人生阅历,诠释了对于孝道的感悟。她指出了孝对于德之教化、行之所向的本源和根基作用,对于一个人的人生、一个家庭的幸福、一个社会的和谐、一个国家的文明所起的积极作用和具有的深远意义。
5月4日,鹿邑县检察院复创全国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在院二楼会议室召开。党组书记、检察长鲁建军作动员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玉杰主持会议。
近日,鹿邑县检察院派出预防局干警组成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走进机关单位,为干部职工们作了一场场生动精彩的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为推动政务环境风清气正、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有益的镜鉴。
人如其名。李亚伟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以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勤于干事为检察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以及所经办案件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获得了多种荣誉。
鹿邑县检察院把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作为反贪反渎职的重要方向来抓,把查办和预防精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作为其中的重要立足点和着力点,这也是其贯彻“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检察宗旨的深刻体现。该院为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并取得实效,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4月8日,在鹿邑县举行县“两会”期间,鹿邑县检察院派出24个小组,深入鹿邑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讨论会现场,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征求对2017年检察工作的建议和建议。
鹿邑县检察院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检察队伍,从日常管理入手,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从小事做起,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干警行为。
3月23日,鹿邑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收听收看了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
鹿邑县检察院把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作为反贪反渎职的重要方向来抓,把查办和预防精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作为其中的重要立足点和着力点,这也是其贯彻“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检察宗旨的深刻体现。该院为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并取得实效,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