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张振峰 田珂 姚旭)2014年5月16日皇某、王某向鹿邑县农村引用合作联社借款15万元,牛某、张某等6人提供担保。合同到期后信社多次催要,皇某、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牛某等人也未尽到担保义务。信用社依法向法院起诉,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皇某、王某、张某、牛某等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实申报个人财产、限制其进行高消费,但被执行人仍是不理不睬。法院在执行张某、牛某时,二人及其家人极不配合,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极大阻碍,在执行人员对其进行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后,二人仍拒不配合,法院遂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目前,张某、牛某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依法拘留十五天。
判决生效以后,被告仍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农信社申请强制执行,并就徐某以涉嫌拒执犯罪提起刑事自诉。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7年8月判决苗某、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农信社借款本息共计18万余元,王某等6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2月28日,为进一步落实县教体局文件精神,深化精准扶贫工作,鹿邑县邱集乡中心校全体人员再次全面走访贫困户,宣传并强调教育扶贫相关政策。
12月28日上午,鹿邑县太清小怀双语学校举办“感恩社会、幸福快乐”为主题的关爱留守儿童元旦联欢汇演。
12月25日,鹿邑县妇儿健康管理中心举办《母康子健》亲子活动会。
俗话说、养个狗、算一口;狗作为人类的好朋友,看家护院、保护主人;被很多人视为家庭成员一份子
鹿邑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杜某偿还信用社借款本息共计10万余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张某、孔某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5年11月,李某、张某向鹿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5万元,张某乙等5人提供担保。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依法对其判处罚金
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四人,将一名长期躲避执行的“老赖”抓回。
12月25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制作了6幅展板,在明道宫景区展示,最新曝光了一批54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赢得群众好评。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华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有道是“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该互相帮助、和谐友爱,若因一些琐事引起纠纷不仅不利于邻里和谐,更有甚者会动触犯法律,酿成恶果。
2014年,李某与秦某因土地纠纷,秦某支付李某55万元,要求李某交付土地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12月26日鹿邑法院资讯:被告吴某军和吴某振于2009年向原告历某借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