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解明玺)为了更好加强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学习红旗渠精神,做新时代合格党员”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3月23日-25日,鹿邑县人民法院组织部分干警赴林州市红旗渠精神培训基地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领悟红旗渠精神,为审判执行工作增添精神动力。
此次专题学习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在开班仪式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战武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举办这个培训班的意义和必要性,认真学习林州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和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坚定信念,党员干部要对自己严格要求,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创建平安鹿邑、人文鹿邑、富裕鹿邑、美丽鹿邑积极贡献力量。
参与培训的干警认真听取了培训教员的精彩授课,观看了《红旗渠》《写在红旗渠上的廉政宣言》等影片;重走“创业路”“红飘带”“水长城”,在青年洞前重温入党誓词;参观了红旗渠纪念馆,学习在修建红旗渠过程中涌现出的任羊成、吴祖太等大批党员干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精神和为后代创大业,不修成渠终不还的坚定信念;重走“富民路”,感受山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致富精神,领悟石板岩供销社党员干部在悬崖峭壁上肩挑手扛为山民们采购生活必备物资的扁担精神,学习“太行之子”谷文昌在福建省东山县辛勤耕耘14个春秋,防风护沙、绿化海岛的光辉一生和不朽的“谷文昌精神”。干警们通过专题讲座、音像教学、现场体验、集中研讨等形式近距离感受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通过此次学习,干警们纷纷表示红旗渠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红色精神谱系的光辉明珠,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历久弥新,永远不会过时,将会激励着我们践行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新鹿邑努力奋斗!
为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3月22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举行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
3月14日,在全县妇女工作表彰大会上,鹿邑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荣获县“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该院干警吕玉红、李翠翠荣获县“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3月1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最高院执行局长座谈会精神暨整改工作推进会。
为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法院部署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更好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工作,3月1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举办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培训会。
2月25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参加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郑家集乡代表团分组讨论,同人大代表亲切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2月25日上午,鹿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文化中心会堂隆重召开,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
2月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举行了执行案件集中发放仪式,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及执行局局长王超共同为7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1785.3万元,其中最大一笔高达1400余万元。申请人张某某为感谢法院为其执行到位案款50万元,送上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2月6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评选出了7名获得“最美家庭”荣誉称号干警,并在该院第一审判进行隆重表彰。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宋琨,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锋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1月29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到郑家集乡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尚成言同志和生活困难党员王成德同志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
1月25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田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
1月20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带领班子成员一起来到郑家集乡韩楼行政村走访慰问贫困户
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刑事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