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解明玺)4月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四月份工作推进会,对今年1-3月份审判执行质效进行讲评,公布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考核,进一步加强平时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院长翟志翔主持。
会上,党组副书记皇甫超亮宣读了《鹿邑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鹿邑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试行)》《鹿邑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通知》《鹿邑县人民法院办案标兵评选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会议下发了审判管理工作通报,审管办主任宋琨对1-3月份审判工作进行讲评,重点讲评了各位法官审判质量和效率情况,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收志通报了市中院巡察督查执行工作、司法鉴定、电脑随机分案等工作反馈的问题清单。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桂然传达了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办公用房整改落实的通知精神,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办公用房整改落实工作。
最后,齐梅英院长强调,一是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把绩效考核工作做在平时,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二是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三是以更大决心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正视存在问题,每周一通报执行情况;四是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司法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五是以更高要求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司法作风大整顿,绝不触碰纪律红线。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守法尊法用法的法治氛围,3月26日上午,鹿邑县法院组织干警在明道宫广场积极参加县“信用鹿邑”宣传周活动。
3月23日-25日,鹿邑县人民法院组织部分干警赴林州市红旗渠精神培训基地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领悟红旗渠精神,为审判执行工作增添精神动力。
为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3月22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举行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
3月14日,在全县妇女工作表彰大会上,鹿邑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荣获县“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该院干警吕玉红、李翠翠荣获县“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3月1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最高院执行局长座谈会精神暨整改工作推进会。
为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法院部署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更好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工作,3月1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举办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培训会。
2月25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参加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郑家集乡代表团分组讨论,同人大代表亲切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2月25日上午,鹿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文化中心会堂隆重召开,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
2月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举行了执行案件集中发放仪式,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及执行局局长王超共同为7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1785.3万元,其中最大一笔高达1400余万元。申请人张某某为感谢法院为其执行到位案款50万元,送上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2月6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评选出了7名获得“最美家庭”荣誉称号干警,并在该院第一审判进行隆重表彰。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宋琨,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锋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1月29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到郑家集乡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尚成言同志和生活困难党员王成德同志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
1月25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田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