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解明玺)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部署,4月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誓师大会,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扎实推进执行工作。院领导及执行局、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审管办主任宋琨结合今年1-3月份执行工作各项数据进行了点评,结合当前形势,对下阶段执行工作任务进行预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收志就执行工作中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部署;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李玉华就如何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高院和市中院关于推进执行工作要求对该院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执行局长王超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全力推进执行各项工作,坚决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
最后,齐梅英院长指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执行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体执行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一是要有集体意识,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各执行干警要团结协作,用心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二是要有流程节点意识,严格按照执行程序和时间节点推进案件执行,严防“超六”案件发生;三是要有目标意识,按照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目标,保证执行案件“快进快出”;四是要有自律意识,切实做到廉洁执行、阳光执行。
4月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四月份工作推进会,对今年1-3月份审判执行质效进行讲评,公布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考核,进一步加强平时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守法尊法用法的法治氛围,3月26日上午,鹿邑县法院组织干警在明道宫广场积极参加县“信用鹿邑”宣传周活动。
3月23日-25日,鹿邑县人民法院组织部分干警赴林州市红旗渠精神培训基地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领悟红旗渠精神,为审判执行工作增添精神动力。
为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3月22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举行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
3月14日,在全县妇女工作表彰大会上,鹿邑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荣获县“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该院干警吕玉红、李翠翠荣获县“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3月1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最高院执行局长座谈会精神暨整改工作推进会。
为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法院部署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更好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工作,3月1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举办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培训会。
2月25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参加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郑家集乡代表团分组讨论,同人大代表亲切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2月25日上午,鹿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文化中心会堂隆重召开,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
2月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举行了执行案件集中发放仪式,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及执行局局长王超共同为7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1785.3万元,其中最大一笔高达1400余万元。申请人张某某为感谢法院为其执行到位案款50万元,送上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2月6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评选出了7名获得“最美家庭”荣誉称号干警,并在该院第一审判进行隆重表彰。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宋琨,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锋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1月29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到郑家集乡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尚成言同志和生活困难党员王成德同志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
1月25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田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