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张振峰)2018年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主要工作计划,并对在2017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主持,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7年,该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170件,审执结8193件,同比分别增长57.64%、58.38%,受理案件数和审执结案件数创历史新高。其中受理诉讼案件6161件,审结6090件,同比分别增长40.41%、44.14%,结案率98.85%,同比增长2.5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7名。2017年,县委主要领导同志两次批示肯定我院工作,在全省上半年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我院执法工作满意度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9名,全市第1名,受到县委通报表扬。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桂然宣读了表彰决定,班子成员对2017年12月份办案标兵、第四季度办案标兵、下半年办案标兵和年度办案标兵,获得优秀裁判文书一、二、三等及优秀奖的法官,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优秀书记员、辅警和诉前调解能手等分别颁发了证书和奖牌,予以隆重表彰。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结合审判执行质效主要考核指标对2017年审判管理和执行工作进行了点评,重点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需进一步改进的工作措施。
齐梅英院长回顾了2017年主要工作,对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继续保持审判高效率,以高效率促进法院公信力;二是要继续保持审判高质量,严守审判质量这一生命线;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四是要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五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塑造过硬法院队伍。最后,齐梅英院长告诫全体干警在今后工作中一定做事要认真、办案有善心、为人要老实、心态放平和,同心协力共同创造鹿邑法院更美好的明天。
1月29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到郑家集乡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尚成言同志和生活困难党员王成德同志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
1月25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田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
1月20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带领班子成员一起来到郑家集乡韩楼行政村走访慰问贫困户
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刑事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3000元。
信用社遂将几人诉至法院,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借款人李某、刘某及担保人徐某等偿还本金及利息共15万余元。
截止到2017年8月21日,李某下欠原告本息合计四万余元。几经催要,被告拒绝偿还,农信社将其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
合同到期后信社多次催要,皇某、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牛某等人也未尽到担保义务。信用社依法向法院起诉,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判决生效以后,被告仍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农信社申请强制执行,并就徐某以涉嫌拒执犯罪提起刑事自诉。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7年8月判决苗某、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农信社借款本息共计18万余元,王某等6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月以来,鹿邑县人民法院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做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系列涉农维权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及时有力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有力打击“老赖”,提高执行案件效率,12月8日,鹿邑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全部力量,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当日依法拘留13人,切实树立了执行权威。
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当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全体法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牢记宪法誓词,弘扬法治精神。
为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12月1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该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测试。
1月29日下午,息县人民法院召开了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推进会,回顾过去总结经验,立足现在脚踏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