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合影
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张振峰)1月30日上午,鹿邑县委政法委主办了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表彰大会,县委书记梁建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侯自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武卫东,副县长、公安局长何新敏,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建军等领导出席会议,全县政法干警近300人参加会议。
表彰大会现场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宋琨,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锋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县政法委书记侯自峰在表彰大会上致辞,县委书记梁建松等县领导为获得“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的干警进行了颁奖。
齐梅英院长颁奖
宋琨法官现任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辛勤工作、扎实肯干,使审判管理工作在较短的时间里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突破,实现了在全市、全省从落后到先进的飞跃。2016年,审判管理办公室被评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宋琨同志作为一名员额法官,审理了大量行政诉讼案件,所撰写的行政诉讼方面论文获得省高院表彰,因精通业务被鹿邑县人民政府聘为法律顾问。宋琨法官的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和集体三等功各1次,“周口市第五届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连续多年对周口中院和本院表彰为先进个人。
1月29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到郑家集乡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尚成言同志和生活困难党员王成德同志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
1月25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田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
1月20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带领班子成员一起来到郑家集乡韩楼行政村走访慰问贫困户
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刑事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3000元。
信用社遂将几人诉至法院,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借款人李某、刘某及担保人徐某等偿还本金及利息共15万余元。
截止到2017年8月21日,李某下欠原告本息合计四万余元。几经催要,被告拒绝偿还,农信社将其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
合同到期后信社多次催要,皇某、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牛某等人也未尽到担保义务。信用社依法向法院起诉,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判决生效以后,被告仍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农信社申请强制执行,并就徐某以涉嫌拒执犯罪提起刑事自诉。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7年8月判决苗某、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农信社借款本息共计18万余元,王某等6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月以来,鹿邑县人民法院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做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系列涉农维权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及时有力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有力打击“老赖”,提高执行案件效率,12月8日,鹿邑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全部力量,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当日依法拘留13人,切实树立了执行权威。
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当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全体法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牢记宪法誓词,弘扬法治精神。
1月29日上午,考虑到刚下过雪路滑,申请人马老太年近九旬出行不便,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专程将剩余2700余元执行款送到马老太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