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款发放现场
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张振锋)自2月2日周口中院部署的“集中执行、提升质效”活动开展以来,鹿邑县人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传达方案内容,并于近日连续开展了6次集中执行行动。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执结了一批案件,执行到位巨额案款,取得了明显成效。
张某为执行干警送上锦旗
2月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举行了执行案件集中发放仪式,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及执行局局长王超共同为7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1785.3万元,其中最大一笔高达1400余万元。申请人张某某为感谢法院为其执行到位案款50万元,送上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申请人领取案款
申请人领取案款
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对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旨在将执结案款及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让他们度过一个安心的春节;同时进一步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表明人民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坚强决心。
2月6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评选出了7名获得“最美家庭”荣誉称号干警,并在该院第一审判进行隆重表彰。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宋琨,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锋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1月29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到郑家集乡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尚成言同志和生活困难党员王成德同志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
1月25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田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
1月20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带领班子成员一起来到郑家集乡韩楼行政村走访慰问贫困户
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刑事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3000元。
信用社遂将几人诉至法院,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借款人李某、刘某及担保人徐某等偿还本金及利息共15万余元。
截止到2017年8月21日,李某下欠原告本息合计四万余元。几经催要,被告拒绝偿还,农信社将其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
合同到期后信社多次催要,皇某、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牛某等人也未尽到担保义务。信用社依法向法院起诉,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判决生效以后,被告仍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农信社申请强制执行,并就徐某以涉嫌拒执犯罪提起刑事自诉。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7年8月判决苗某、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农信社借款本息共计18万余元,王某等6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月以来,鹿邑县人民法院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做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系列涉农维权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及时有力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有力打击“老赖”,提高执行案件效率,12月8日,鹿邑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全部力量,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当日依法拘留13人,切实树立了执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