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张振峰)3月14日,在全县妇女工作表彰大会上,鹿邑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荣获县“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该院干警吕玉红、李翠翠荣获县“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鹿邑法院家事审判庭主要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主张以柔性方式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维护家庭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2017年,全庭受理案件815件,审结812件,结案率99.64%,姚红梅、周萍、张玉梅三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70.67件,审判质效和结案数量均位居全院前列,他们三人多次荣获全市、全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其中,姚红梅庭长2017年结案数量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被评为全市法院年度办案标兵,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吕玉红法官现任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2017年审结案件199件,结案率99%,服判息诉率、发改率、案均审理天数、简易程序适用率等多项审判质效指标位居全院前列,多次荣获院办案标兵称号,所撰写裁判文书获得优秀裁判文书,所在的交通事故审判庭多次获得全院、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李翠翠现任立案一庭审判员,对待工作敬业认真,对待同事和蔼可亲。近年来由于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增长,加班立案成为常态,她总是认真热情对待每一位前来立案当事人。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院年度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荣获本院朗诵比赛冠军、县“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演讲比赛第一名、县微型党课比赛二等奖、省“喜迎党的十九大,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三等奖,并参加全省微型党课巡讲。
3月1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最高院执行局长座谈会精神暨整改工作推进会。
为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法院部署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更好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工作,3月1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举办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培训会。
2月25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参加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郑家集乡代表团分组讨论,同人大代表亲切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2月25日上午,鹿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文化中心会堂隆重召开,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
2月9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举行了执行案件集中发放仪式,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及执行局局长王超共同为7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1785.3万元,其中最大一笔高达1400余万元。申请人张某某为感谢法院为其执行到位案款50万元,送上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2月6日,鹿邑县人民法院评选出了7名获得“最美家庭”荣誉称号干警,并在该院第一审判进行隆重表彰。
鹿邑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宋琨,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锋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得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1月29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到郑家集乡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尚成言同志和生活困难党员王成德同志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
1月25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田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
1月23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总结2017年重点工作
1月20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带领班子成员一起来到郑家集乡韩楼行政村走访慰问贫困户
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刑事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3000元。
信用社遂将几人诉至法院,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借款人李某、刘某及担保人徐某等偿还本金及利息共15万余元。
截止到2017年8月21日,李某下欠原告本息合计四万余元。几经催要,被告拒绝偿还,农信社将其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